本想购买“神奇”胶囊
提神抗疲劳补体力
哪想服用后乏力、焦虑
原来网购的“此胶囊”并非“彼胶囊”
不但不神奇,还可能有*有害!
万幸的是
出售“*”胶囊的网店商家获刑
除要赔偿十倍价款外
还要登报向广大消费者
赔!礼!道!歉!
年4月7日梁某集在《南方都市报》刊登赔礼道歉公告
基本案情小肖
我在网上购买了你们公司生产的“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吃完后身体感到乏力不适,这个药是不是有问题?
您好,我们未生产过该种药物,更没有在网上销售过。
制药公司
客服
小肖
什么?!难道我买的是假胶囊?
年末,小肖在某网店购买了一盒“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并根据说明书上的指引进行服用。服用后,小肖的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症状。第十天,小肖感到全身乏力、精神焦虑,于是上网找到胶囊生产公司的联系方式并向公司客服进行反映,公司客服表示,该公司生产的是“必某胶囊”,并没有生产和在网店销售“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小肖拿着购买的产品去相关公司进行检测,经过检测,小肖购买的“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是有*有害的产品。小肖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小肖购买“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的微店是梁某集在经营。年8月,梁某集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年1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梁某集犯销售有*、有害食品罪为由,对梁某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梁某集承担刑事责任,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在报纸公开道歉。
法庭上,梁某集表示,上一手网店卖家曾寄过一些合格证明等复印件给他,复印件上只盖了公章,没有签名和日期等资料。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愿意公开道歉,但销售金额应剔除刷单的金额。梁某集的辩护人辩称,梁某集销售的胶囊有上游厂家邮寄、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足以使他确信涉案保健品属于合格产品,梁某集主观上没有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故意,也不可能判断是否属于有*、有害食品。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1月,被告人梁某集在网上向微店卖家购买了“某洲动力源必某胶囊”。年6月,梁某集开始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