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专业医院资讯网 http://pf.39.net/bdfyy/??私募排排网:中国私募基金第一门户!我们有优中选优的基金精品,我们汇聚了最专业的投研团队,我们致力于成为最受客户信任的互联网金融品牌。上周五央行推出了史上最严厉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对舆论的质疑,央行昨晨紧急辟谣称,意见稿中限额元仅针对网络支付的余额支付方式,超过元的消费,用户可以选择银行网银来付款。但央行辟谣并未对意见稿中关于支付账户开立、单笔支付、转账等方面的限制做出说明,引发了不少用户的担忧和猜测。July31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导读:监管意志:支付就是支付,支付机构不能“银行化”、“银联化”。监管取向:银行管支付结算,支付机构补充以小额支付,银联则管清算。合理分工,天下太平。监管实质范围:(1)限制消费限额;(2)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3)开通支付账户难度大增,发红包需要开5个证明;(4)告别免费转账时代,AA收款功能或成摆设;(5)“快捷支付”超元,或需登录银行网银验证;(6)规范“类存款”业务,规避盗刷、欺诈乱象;(7)行业影响/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行业两极分化将加剧;部分资料根据《华尔街见闻》与《华西都市报(成都)》整理。一、监管意志:防止“银行化”、“银联化”《意见》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这有对业务范围提出要点:(1)服务电子商务(主要是网上购物);(2)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根据《意见》的精神和《意见稿》的内容,我们认为监管当局强调的是:互联网支付机构回归“支付业务”本色,规范业务细节,防止出现支付机构的“银行化”、“银联化”。“银行化”是指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过强,充当了银行的角色。《意见稿》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使用实施了严格的限额(功能限制、日限额、年限额),但对网关支付、快捷支付并无太多限制,表明了“限制账户、鼓励通道”的监管取向。“银联化”是指支付机构实质上充当了银行清算机构(这一点将在后文清算部分阐述)。二、监管取向:限制账户、鼓励通道不能“银行化”、“银联化”,意味着支付机构只能做支付结算的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更通俗地讲,帮助客户把自己账户里的钱,安全转移给卖家。这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网关支付,二是快捷支付。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的一大差异,在于前者通过网上银行,后者不用。两者的共同特点,就是直接从银行账户划转资金,不用借道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4年淘宝推出支付宝,它不再仅仅是个网关,而是设有一个虚拟账户,可以存钱。如果用户先拿银行卡往支付宝虚拟账户充值,购物时再用余额支付,这使监管层产生两个担忧:(1)余额安全性:余额本质是用户向企业支付的预付款,它绝不是存款,而是承担企业经营失败的风险;(2)交易信息透明度:从银行角度来看,它只能看到一笔充值交易,再也看不到客户拿这钱最终购买了什么,这令监管层有些担忧反洗钱等事项,而银行也失去了一笔购物信息(这可能是金矿)。所以,监管层认为,既然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已经能够实现资金划转,已无必要再搞个中间账户出来,这只会引致资金安全、信息透明这些问题。但用户又觉得在虚拟账户里存点小钱平时花花,也挺方便的。于是监管层也答应放个口子,允许存在账户余额,但其功能、总额要给予严格限制。这便是支付监管的大体逻辑。按此逻辑,最后《意见稿》确定的监管意见是对虚拟账户余额的支付,给予一定限制:账户,和通道是两回事。通道是流量,账户则意味着存量,意味着用户行为在这里的停留和积累,积累到最后是金矿。掌握账户,是银行成功的要件,拥有了账户,是最典型的“银行化”。所以,这种限制账户功能的监管取向,会让支付机构们不甘,但这却是央妈心里神圣的支付结算行业秩序,不可动摇。三、监管实质范围:限制消费限额限制转账支付金额: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开通支付账户难度大增发红包需要开5个证明按照规定,用户注册不仅要上传身份证,还要至少凑齐3份以上资料证明“你是你”,如果是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证明。根据规定,这些证明文件需要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是没交过社保,估计是凑不齐三个证明的,那就无法注册这些账户。另外,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告别免费转账时代,AA收款功能或成摆设无论是支付宝钱包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