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都市报讯(记者吴青朋通讯员杨枫宇)11月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三季度,我市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据分析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咸宁市投诉举报中心本期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件,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0.2%。其中商品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61.2%;服务类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32.3%;其他投诉件。该中心诉求占全市总量的74.7%。我市诉求量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咸宁市投诉举报中心、咸安区和赤壁市。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食品类投诉占比大,个别食品成分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问题投诉居多。还有食品质量投诉、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类、房屋、装修建材投诉居高不下。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或者是双方约定不明确,宣传有虚假内容引起的投诉。
涉及电梯纠纷频发,电梯投诉主要集中在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另外,价格消费投诉是热点。涉及价格投诉主要包含社会停车场停车、小区停车、医院停车等停车收费问题;转供电电价、商用电价、农村自来水水价不合理;一般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乱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