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4日消息(记者梁振文)6月14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两轮车”)的管理,6月1日至30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两轮车集中登记上牌专项行动,对发现无牌电动两轮车上路行驶的,将暂扣车辆,引导至就近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上牌。7月1日起,儋州将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办理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有: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二)电动摩托车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即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联网无需提交纸件):
5.车船税(普通摩托车行驶证上登记为农村或者户籍为农业户口的免征车船税)
6.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再申请注册登记。
对于不少群众反映如何区分“电摩”和电动自行车。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合格证标识为电动摩托车的俗称“电摩”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一是合格证不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名称为“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合格证名称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是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用手机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右下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