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我市将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策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
据悉,我市本级盲人按摩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且安排残疾人比例达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创办的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机构的经营场所用电价格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用水价格按居民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的1.05倍执行,用气价格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阶梯的1.1倍执行。
经测算,实施上述支持*策后,我市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成本将明显下降,其中水费支出下降约20%,电费支出下降约20%,管道燃气费支出下降约35%。
满足以上条件的经营企业,只需要持残疾人证明(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持市残联出具的安置残疾人比例达职工总人数25%以上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梧州市的供电、供水、管道燃气企业的营业大厅申报,即可享受上述用水用电用气支持*策。
(西江都市报罗卡妮董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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