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昆仑英才·党政新苗”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决定年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名。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
(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学年以上);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需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现役军人;9.受过处分的人员;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民办分校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各类成人教育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考生通过《青海省年定向选调职位表》(见附件2)查询选调专业和职位信息,并下载填写《青海省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学校有关部门核准推荐。
(二)组织推荐。考生个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研究公示后,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并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年11月25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
监督—
邮箱:qhsx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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