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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寄丢8000元黄金只赔20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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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杭州一用户刘某在同城快递中下单急送20克黄金,价值约元,保价元,不料被快递员弄丢,对方仅表示愿意赔付元。13日,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寄丢了保价元的黄金,

只赔元?

据钱江晚报报道,9月10日,杭州萧山的刘某需要把20克黄金送到住在拱墅区的一位客户住处,于是他就下单了一个同城急送的业务,又因20克黄金当时的市场价值大约为元,刘某进行了保价,保价金额元。

不料2小时后,快递员打电话说黄金丢了。刘某打电话给官方客服时,对方表示“的确是快递员丢失了,会有赔付的”。

“6点48分,快递员给我打电话说黄金丢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把黄金放在口袋里,上衣放在车上,然后去上厕所,回来就发现口袋里的黄金没有了。”刘某向媒体表示。

刘某说,“快递员当时宽慰我让我放心,说他已经和快递公司说过了,肯定有赔付的。”

但9月11日,刘某接到了官方客服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愿意赔付元”。刘某问客服“这个(元)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客服工作人员回答不上来,只表示会向理赔部门进一步反馈,还表示“会在4个小时后回电”。

刘某说,自己等了又等,但后来一直没接到对方的反馈电话。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刘某使用的同城快递为顺丰同城,顺丰同城方面表示,“此事9月10日发生以后,我们第一时间协助客户报警,同时进入客服理赔流程,9月13日已按照元的保价金额全额先行赔付到账。9月13日最新进展,经过警方的调查寻找,在各方配合努力下,客户遗失的黄金已经找到。”

13日,中新经纬就此联系顺丰同城公关部相关人士,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

律师:无论保价与否,

都不能只赔元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中新经纬指出,消费者委托快递公司去快递物品,快递公司就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双方的约定,将物品按时送达收件地址,如果中间出现了丢失,则属于快递公司违约,快递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寄丢了保价元的快递,快递公司只赔付元合理么?

“不管有没有保价,弄丢价值元的快递,只赔元都是不合理的。”陈音江告诉中新经纬。

陈音江指出,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丢失快递的赔付方法应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或双方的保价约定来赔付。

“如果没有保价,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其实际受到损失的,快递公司仍然要赔偿实际损失,消费者可通过发票等证据来举证。如果进行了保价,则可按照双方的保价约定来赔付。”陈音江说。

中新经纬综合自钱江晚报、南方都市报、中新经纬(牛朝阁)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本文作者:中新经纬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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