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版本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重拳治理佛山4名校因违规招生被省通报批 [复制链接]

1#

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年3起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中,佛山有4所民办名校被点名,在该通报中被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并处以一年内取消学校区级及以上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称,年6月29日,佛山市华英学校、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中学、佛山市南海外国语学校、广东顺德德胜学校以校园活动为名开展面谈综合评分,将评分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属于变相面谈择优行为,涉及人次,时间集中,并引发部分路段交通堵塞、停车困难等问题,引起部分市民不满情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反映了4所民办学校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招生入学政策理解和执行不到位。

《通报》表示,佛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程序和规定,决定由主管的市、区教育局分别责成相关学校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一年内取消学校区级及以上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强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举措!

违规考试招生行为,一律视为落实重大政策不力

《通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类“掐尖”招生等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十个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精神,严重扰乱了中小学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损害了教育生态,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加剧了家长和社会焦虑,助长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乱象,属于明令禁止行为。教育部、省教育厅一直高度重视规范和治理各类小升初违规招生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规范学校办学特别是招生入学行为,加大违规招生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觉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通报》指出,为进一步压实各地市、县区履行教育职责、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自年1月1日起,凡未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要求,或者出现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考试招生(包括以各类培训机构、体验课、夏令营、编程班、研学活动等方式变相考试选拔生源)行为的,一律视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观测点2)在综合评分后,再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办、查处后整改不力的,该观测点在综合评分后,一次性降低两个等级处理;上一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前,当年度新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按照上述规定对上一年度结果予以降低等级处理。

严禁!

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同时,《通报》明确,完善工作机制,维护招生秩序。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