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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元海南省2021年度资本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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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1日消息(记者汪慧实习生王曦通讯员彭一鑫)记者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最高可获万元奖励。申报时间为年11月14日至年11月27日。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要组织做好年度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与《通知》同步发布的《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年度)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政策依据、申报事项、申报条件、奖励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为企业申报逐一“划重点”。


  根据《指南》,资金的申报主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在奖励事项(事项发生年度为年度)方面,《指南》明确,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自年11月14日至年11月27日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一、政策依据


  《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65号)


  《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琼金监〔〕72号)


  二、申报事项


  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年度)


  三、申报条件


  资金的申报主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


  (二)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三)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四、奖励事项(事项发生年度为年度)


  (一)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万元奖励;


  (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万元奖励;


  (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


  (四)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


  (五)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六)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所有奖励事项,均需提交:


  1.关于申请奖励资金的报告(含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申请要求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行号、账号、开户行);


  4.信用承诺书;


  (二)申请奖励事项一和事项二,需增加提交:


  1.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辅导协议及相关付款凭证复印件;


  2.海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首发上市申请受理文件;


  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企业首发上市或同意企业首发上市注册有关批复文件;


  5.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企业首发上市有关文件。


  (三)申请奖励事项三和事项四,需增加提交:


  1.企业完成股改及主办券商内核、推荐挂牌等相关文件;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企业挂牌有关文件;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企业调整市场分层有关文件;


  (四)申请奖励事项五,需增加提交:


  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同意注册挂牌有关文件;


  (五)申请奖励事项六,需增加提交:


  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彩色复印后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自年11月14日至年11月27日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二)材料审核。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结果公示。拟奖补企业和奖励资金额度通过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在申报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六、主责部门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琼钰;黄铿昱


  联系;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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