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版本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住小区的速看央视报道,很多人还不知道, [复制链接]

1#

消息来源

都市现场(jxtvdsxc)综合半岛晨报、央视、沈阳晚报

家住小区的你

是不是知道

有一笔钱

你一直没去拿呢?

不信?

你去问问小区保安

他是这么说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

一起看看这段视频!

05:58

你可曾想过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物业电梯广告收入又该归谁?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这笔钱本该就属于你

物业公司一直不给你

是不是感觉很气愤?

小区电梯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可以用于补充物业公司的专项维修资金。电梯间、小区楼房外墙等部位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依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这部分广告收益应该属于业主所有。

另外我们

再来聊聊小区物业费的事情

前不久,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在网络上出现了很多相关消息。其中说到,8种情况下业主可拒交物业费,这样的说法准确吗?

记者了解到,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最大的改变,就是这个条例中删除了所有含资质的规定。对于网上中说到的8种情况下,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说法,引起了很大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